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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新驿煤矿年开采105万吨煤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来源: 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驿煤矿年开采105万吨煤炭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驿煤矿原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2007年经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定生产能力为105万吨/年,并一直生产至今,根据《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本项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按要求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炭开采工程、洗选工程,以及其他的附属设备,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索要《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新驿煤矿年开采105万吨煤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37-3828842;电子邮箱:54556207@qq.com

亦可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电子版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4月27日


新驿煤矿年开采105万吨煤炭项目报告.pdf